问题 | 婚前父母帮买房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父母帮买房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概括来说,只要是夫或妻一方在结婚前所取得的经济价值利益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具体来讲,婚前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只要在婚前因为付出劳动获得的都属于个人财产。本条涉及到婚前劳动婚后获得利益的情况。 (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在结婚前即使没有特别注明受益人,只要是合法取得,即使婚后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名义上已经继承或已经受赠的财产,婚后才实际取得对财产的控制权。 (三)还有其他合法收入只要是在婚前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按揭贷款房产是不是婚前财产 按揭贷款房产若所有权取得于结婚登记前就是婚前财产。若所有权取得于结婚登记后,就不是婚前财产而是婚后财产。且若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财产属于婚后财产吗 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财产,且婚后财产,除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方专用财产等,其余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前父母帮买房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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