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禁止协议能拒签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竞业禁止协议能拒签吗 若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协议不能拒签;若不是上诉人员的,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 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 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竞业禁止协议能拒签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