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新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 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该如何起诉离婚 想要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一)想要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法院会在七日之内绝对是否立案,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然后被告要进行答辩。 (三)接下来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纳诉讼费。 (四)法院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如果调解成功则不再开庭审理。 (五)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就会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拆迁房离婚如何分割 对于拆迁房在离婚时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始终归一方所有;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至于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判断标准如下: 一、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房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过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家庭成员人数进行补偿的,则被拆迁方则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也有权要求分割属于他的部分,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安置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新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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