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什么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什么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二、民法典专利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有什么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一、形式要件。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二、实质要件。 (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 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如下: 1、未被允许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被允许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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