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一、产品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产品责任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对于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的行为,例如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 (一)停止侵害。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 (二)排除妨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 (三)消除危险。出现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行为时,所有权人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是指侵占他人财产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是指继续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 (八)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 (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民事主体特定的人身权遭受不法侵害时,侵权人应当在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以公开的形式承认错误,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权利人原来的名声、信誉; (十一)赔礼道歉。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特殊侵权纠纷的情形有: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产品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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