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的裁量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法院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的裁量标准 法院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的裁量标准如下: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非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是看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本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不构成本罪的行为有: 1、如果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的不是暴力行为而是胁迫或其他行为; 2、行为人不是对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而是对航空器以外的人员或航空器本身施用暴力或强力; 3、行为人不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而是对停机待用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 4、行为人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帮上的人员使用暴力,但不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为了制止飞行中的航空器上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如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等,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即使是对不法侵害行为人使用暴力,且有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也不构成本罪。因为且当防卫行为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这样构成的: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 2、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3、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法院对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既遂的裁量标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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