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的法定认定标准是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
解答 |
一、家庭暴力的法定认定标准是哪些 家庭暴力的法定认定标准:主体为家庭成员;主观上是故意的;侵害的客体是受暴者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客观上,必须存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暴力讨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暴力讨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家庭暴力离婚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失赔偿。涉及物质损害赔偿,应当以赔偿实际损失为标准;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家庭暴力的法定认定标准是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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