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后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有没有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拘后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有没有法律规定 首先,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要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羁押的地点,评估取保候审的可行性,因为,实践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案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其次,要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陈述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实和理由。 然后,要按照办案机关的要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戚朋友都可以担任保证人。 最后,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及时,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成功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刑事辩护是专业性、技术性、经验性、时间性都非常强的法律服务,家属轻易不要亲自上阵,免得既做了无用功,还错过了最佳的辩护时机。 家属能够给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最好的帮助,就是及时为他聘请一位负责任、有经验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对取保候审、刑事辩护的认识。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程序有什么 办理取保候审,大概需要以下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取保候审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审的执行,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者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循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取保候审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审的执行,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者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循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刑拘后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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