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拟上市的股权能不能质押,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拟上市的股权能不能质押,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拟上市的股权能不能质押。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能不能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能不能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能不能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不能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能不能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能不能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二、股权质权人如何实现股权质权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 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 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 当然了在出质股权价值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且出质人不愿意提供补充担保时质权人也能不能提前实现股权质权。另外,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能不能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能不能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股权质权人应当如何行使股权质权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 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 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 所谓未受清偿,不仅指债权全部未受清偿,也包括债权未全部受清偿。 当然了在出质股权价值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且出质人不愿意提供补充担保时质权人也能不能提前实现股权质权。另外,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能不能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能不能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拟上市的股权能不能质押,法律上该如何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