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跨国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涉嫌开设赌场罪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三、涉嫌开设赌场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前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四、涉嫌开设赌场罪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证言的内容是否为证人直接感知; (二)证人作证时的年龄,认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生理和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三)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 (四)询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 (五)询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询问的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询问时是否告知证人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证人对询问笔录是否核对确认; (六)询问未成年证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合适成年人到场,有关人员是否到场; (七)有无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的情形; (八)证言之间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 五、涉嫌开设赌场罪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 (一)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四)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 综上所诉,跨国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固定的,境内公民跨国开设赌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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