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合同诈骗法人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合同诈骗法人怎么判刑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把钱还了还要坐牢吗 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看诈骗的具体金额,还有认罪悔罪的态度。如果诈骗情节不算太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将所有诈骗的赃款退还的,并且取得被类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依据案情作出无罪的判决。但如果诈骗数额较大,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就很大,不会因为已经退赃而免除其应负的刑事责任。 如果主动的,在法院量刑时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三、诈骗罪多久宣判 诈骗罪宣判时间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四、诈骗罪能处缓刑吗 诈骗罪符合缓刑的相应条件,可以依法判处缓刑。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通过上文的介绍,对合同诈骗法人怎么判有了大概的了解,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财物,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就构成了犯罪,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此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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