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怎么签订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怎么签订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应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补偿款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各项补偿内容;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履行程序的约定与违约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纠纷拆迁协议怎么签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有什么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具体包括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的,则不需要赔偿临时安置补助费。 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没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怎么签订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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