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该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增加抚养费。 2、若是协议不成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协议离婚后,不给抚养费需要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如果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在对方具备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2、协议不成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三、关于抚养费的常见误区: 误区1、没有钱也没有收入,就不用给抚养费? 答:没钱也要给!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没有钱的话可以用物品折抵。 误区2、抚养费数额一旦确定后,就不能改变? 答:可以改变!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现有的生活水平或者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要求增加! 误区3、抚养费必须按月给?不能一次性给? 答:不是必须按月给,一般情况下是按月支付,有条件和能力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误区4、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调解离婚时,一方同意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后期是否可以反悔并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答:可以反悔,根据《民法典》1058条第二款的规定,离婚协议约定上述情形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误区5、抚养费是否包括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 答:包括。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也就是说计算抚养费时,教育费、医疗费都在之内,不再另外计算。 关于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该如何处理,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离婚,仅仅只是解除了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但并不会影响到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因此,对于亲生子女,作为亲生父母仍负有抚养义务,这就包括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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