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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离婚会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离婚会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下离婚会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且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需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具体情节、侵权人负担能力、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予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以下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无过错,且女方为军人或者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一段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精神病人离婚什么情况下会判离

精神病人在结婚前隐瞒了自己的疾病的,一般会判离。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民法典什么情况下离婚会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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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1: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