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到行政诉讼期能不能强拆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未到行政诉讼期能不能强拆 未到行政诉讼期不能不能强拆。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方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二、行政罚款能不能强制执行 行政罚款能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能不能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能不能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个人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不能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能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不能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能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未到行政诉讼期能不能强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能不能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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