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在公安取保了还会移交检察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在公安取保了还会移交检察院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这一环节上,公安机关享有独立的职权,因此在公安机关对案件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便不再需要前往检察机关重新进行此步骤。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实际上被视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关键性的非监禁强制措施。 顾名思义,该措施要求涉嫌违法的人员向司法机关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签署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干扰调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案件在看守所不出来如何处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在押状态,其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作出羁押决定的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等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如果案件已经审结,罪犯的刑期较短,在看守所服刑,则应当待服刑结束后才可以被释放。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在公安取保了还会移交检察院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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