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满足以下条件: 1、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 2、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3、离婚造成了当事人的损害; 4、违法行为人存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提起离婚的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的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与另一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法院判决的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判决的离婚的条件: 1.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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