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拆迁人员怎么安置,有何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房屋征收拆迁人员怎么安置,有何补偿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 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有什么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具体包括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的,则不需要赔偿临时安置补助费。 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没有停产、停业的损失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有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有3种: 1、补偿房屋的建筑重置成本,并重新安排宅基地,让农民重建; 2、货币补偿,农民自己购买住户; 3、产权调换,直接安排安置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房屋征收拆迁人员怎么安置,有何补偿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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