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总则期间计算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法规 |
解答 |
![]()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期间计算方法是什么 期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是自然计算法,即以实际经过的时间为计算期间的时间。例如9月9日下午5时到9月16日上午10时,期间分秒不差。 二是历法计算法,即以日历所定的年、月、日为计算单位,所称年,不论平闰年一律定为365日,所称月不论大小皆为30日。历法计算法虽不精确,然颇为便利。 依民法通则第154条规定,两种期间计算方法并存,法定或指定期限多用历法计算法,而约定期限,允许当事人选择,如未约定何种计算方法,则推定以历法计算法确定其约定期限。 民法总则第二百条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第 二百零一条规定:“按照年、月、 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人,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 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第 二百零二条规定:“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 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 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 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总则的期间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然计算方式,一种是立法计算方式,自然计算方式计算的结果比较精准没事分秒不差,历法的电脑方式,不会那么的精准,但是这个计算方式非常的简单便利。具体的选择那个方式,可以根据个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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