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期限已到不同意取保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拘役期限已到不同意取保应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取保的,应当符合取保的有关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怎样办理取保,取保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取保,大概需要以下程序: 1.取保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的申请。申请取保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的申请后应当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不同意取保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的执行,执行取保的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者盖章,告知其在取保期间应当遵循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到期后一般会如何处理? 取保到期后的处理方法: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自动撤销。 4、取保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 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拘役期限已到不同意取保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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