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终止一方行使探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法院可以终止一方行使探视吗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法律允许代替行使探视权吗 探视权不可以由他人代替行使,只可以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本人行使。 因为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和子女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具有身份性、专属性,所以该权利只可以由孩子的父或母享有,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行使该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视权吗 离婚不给抚养费也不可以取消探视权。 探视权是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权利,不可以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而被随便剥夺。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是不可以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法院可以终止一方行使探视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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