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竞业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标准,我国法律并未进行强制性的硬性规定,而是由该项政策涉及到的两个主体——雇主和受雇人在此方面自行磋商解决。 如果经过双方深入的探讨与友好的协商,依然无法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或者在相关条款中未作约定,那么则应按照相关法规约定,以前12个月内的平均基本工资的30%作为此类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额。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此类数额相较于当地区域政府颁布的、适用于各类企业而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存在差距的话,那么实际给予的补偿金必须以劳动所在地公布的最低工资为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补偿金给多少个月的 竞业补偿的支付期限根据劳动者与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确定,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竞业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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