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能不能推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开庭,能不能推迟 能推迟。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 1.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因合理原因未出席。 在民事诉讼中,必须出庭的当事人主要指能够明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以及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且需要不出席也无法明确案情的被告。其他必须出庭的诉讼参与人则包括了如:如若其不出庭便无法查清案情甚至无法举行庭审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如:给国家、集体或其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悉案件重要情况的证人,开庭审理必需的翻译人员等。 2.当事人在庭审期间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若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未能参加本案工作,使得案件审理暂时无法进行,可以延期审理。 3.当事人通知新的证人出庭,提取新的证据,再次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在庭审过程中,当当事人找到新的关键证人,发现新的证据线索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以便收集、调查新的证据,并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需要重新鉴定、勘验,或者已有证据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补充调查的,亦可申请延期审理。 4.其他应予延期审理的情形。 这是一项总括性的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延期审理以便准备充分的资料参与诉讼,向人民法院提出此申请。例如,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另一方当事人认为需针对变更或增加的诉讼请求,收集证据,做相应准备的;再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拘留,导致其不能正常或继续参加庭审等情况,均可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多久能离婚 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离婚单方不同意能离吗 离婚单方不同意能离,只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单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开庭,能不能推迟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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