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返租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商铺返租可以退房吗 关于购买返租商铺后能否退掉的问题,一般是能够实现的。 所谓商铺售后返租,即房地产开发商在特定时间内以租赁或代理出租的方式向购买者销售其所选购之该公司商品房的经营策略。 另一种更为详细的解读则将售后返租诠释为,开发商将所出售的商品房转让给投资者,同时与投资者签署租赁协议,利用租赁期内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项或支付一定租金作为回报的一种投资模式。 一般来说,实施售后返租的主要目的在于回收资金,并不构成非法集资。 然而,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通常情况下,已签订的合同若未购买,可能会导致违约,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如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赔偿标准,一般而言,违约金的数额比例为主合同约定的数值,当造成的损害较为严重时,违约金可适度上调,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均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商品房可以退房吗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10.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过约定的误差范围。 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铺返租可以退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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