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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一、深圳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对于房屋买卖过程中所涉及的定金返还问题,其实际情形需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和判断。

决定定金是否能够被撤回要着重考虑究竟是由哪一方的因素导致了购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下去。

以下为详细说明:首先,若因支付定金的一方自身原因,产生不想进一步推进房屋购买事宜之意向,此时,定金便无法获得返还;其次,若系收取定金的一方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抑或在履行合同时存在违约行为,则应将定金予以退还,且应按照约定的比例给予双倍赔偿;最后,若房屋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同意撤销定金,那么定金亦可得到相应的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限购后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

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特别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深圳购房定金能不能退”,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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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