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的是不构成累犯的。根据《刑法》对于累犯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缓刑结束犯罪是不是会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结束犯新罪是不是累犯,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所以,累犯的构成具体如下: 一、前后罪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二、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 三、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后五年内再犯罪。 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属于特殊累犯,对前后罪时间间隔没有限制。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累犯吗 不是累犯。如果缓刑期间犯新罪的话,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而且对于新罪,是要进行数罪并罚的。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缓刑考验期内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因此不算累犯。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是不是构成累犯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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