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未结算法院如何审理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款纠纷 |
解答 |
一、工程未结算法院如何审理 关于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法院在处理此等事宜时,一般会遵循以下处理程序及规定: 首先,如果认为该工程不适合进行折价或拍卖,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的期限,判决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其次,若认定工程具有进行折价或拍卖的可能性,那么法院有权采取这两种方式,来对该工程进行处置。 在这个过程中,承包方可依法对获得的工程折价款或拍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未结算未验收是否可以起诉 工程未结算未验收可以起诉。可以起诉要求发包人进行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如果胜诉了对方还拒接支付工程款的,则原告可以等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告履行判决书内容。 注意起诉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会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程未结算法院如何审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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