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应该如何进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应该如何进行 在涉及到残疾人士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上,法律明文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有财产,应当由夫妻二人先行协商处理分配方案;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将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儿童权益保护、女性地位保障及无过失方利益等因素进行裁决。 倘若有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在进行共同财产的分配拆解时,将会依法判定该方不得享有或者仅能获得较少份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残疾人离婚后子女财产怎样分配 首先,法律规定对于残疾人一方应当给予更多的帮助,子女的抚养权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来规定,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各项条件的综合评定来判决抚养权。 其次,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在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帮助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应该如何进行”,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