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 (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 (2)相应渎职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须是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形。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后怎么判刑 行为人被认定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为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怎样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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