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追诉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洗钱罪追诉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及洗钱犯罪行为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将在犯罪发生之日起十年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法定最高刑期超过十年但不足五年的洗钱罪案,法律明确规定在犯罪发生后的十年内可以不予追究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长达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洗钱罪案,尽管在犯罪事件发生后的二十年内司法机构都不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责,但是如果在这二十年时效期满之后应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出于其他必要原因,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洗钱罪追诉时效到了还追诉吗 在未来约5~10年间,相关部门将不再对此展开调查。倘若被指控者实施过洗钱行为,那么他们无疑已涉嫌洗钱罪。 然而,若从被告人首次涉及洗钱活动起,经过5~10年后并无再次犯罪,那么超过这个时限后,便不会再对其实施该次洗钱行为进行审理及追究。 至于具体的年限,则需依据被告人实际触犯的各项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国现行司法制度,对于洗钱罪行的追诉时效存在一定区别。具体而言,在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十年内,公安机关通常情况下会暂停开展相关工作;当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时,在此后的十年内,可以免除所有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然而,如果被告人被判以超过十年的刑罚,甚至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即便在二十年内未被提起公诉,但若需要延长追责期限,则必须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方可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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