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法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如何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新刑法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如何判? 新刑法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规则: 1、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如何量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以下情形: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和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与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及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以及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及其其他证据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新刑法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如何判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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