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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如何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如何办理

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财产登记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时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前女方转移财产应该如何办

离婚前女方转移财产的处理方法:

1、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以防止扩大财产损失。

2、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立即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3、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4、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离婚该如何办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买房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父母出了首付,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两人共同还贷,该房屋一般视为对夫妻的赠与,该出资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的情况下,也是对夫妻的赠与,都属于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分归个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买房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该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父母出了首付,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两人共同还贷,该房屋一般视为对夫妻的赠与,该出资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的情况下,也是对夫妻的赠与,都属于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分归个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如何办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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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5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