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
问题 | 补充证据 |
分类 | |
解答 |
![]() 补充证据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在已经结束的诉讼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以使当事人能够更加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补充证据的目的是增加案件的证据量,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开庭前或者审理终结前,发现原先未能取得的证据,或者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但是,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应当说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理由。 补充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但是,在提供补充证据时,必须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同时,法院也有权对补充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证据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将会对申请人进行处罚,并对证据进行排除或者不予采信。 总之,补充证据是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证据,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的一种诉讼行为,但是必须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并接受法院的审查。 补充证据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