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的特点包括什么 |
分类 | 知识产权-著作权 |
解答 |
一、著作权的特点包括什么 (一)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二)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二、著作权人的定义是什么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作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且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指作者,而继受著作权人是指作者以外的其他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著作权的三性是什么 著作权的三性是独创性、可复制性、合法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而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对于著作权的特点包括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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