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有哪些 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必须经过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此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此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人都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的主体为家庭成员。 2、主观方面不同。虐待罪的主观上要求是故意,且是直接故意。故意伤害罪存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 3、表现不同。虐待罪是长期以殴打、拧掐等各种方法,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故意伤害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故意伤害的立案证据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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