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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可分类为实物安置及货币补偿两大类,而补偿金额则依据当地现行物价水平以及相应补偿方式进行核定。

其中,在实物安置方面,主要涵盖了以下三大部分的补偿范畴:

首先,提供特定比例的区域替换;

其次,推行以新的房屋销售价格来替代原有老房的策略,这当中涉及到对房屋的新旧程度、装修状况以及结构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所制定的一种价格;

最后,还包括一些额外的搬迁奖励措施。

至于货币补偿部分,其主要机制是:

根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参考历年或近期该地段交易的平均单价,从而确定出具备区域特性、位置条件和同类型市场用途的房屋基准价格,经由大众政府批准许可并且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布这个价格。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一)做好征收补偿工作。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四)完善安置补偿政策。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二、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可否拒绝搬迁

棚户区改造补偿不合理,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搬迁,并且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

行政复议的流程有: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4、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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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