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什么时候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买房子什么时候可以退房 在购房过程中,一旦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系称“退房”: 1.依照既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开发商逾期未能按时交付房产,而在购房者就相关事宜发出催告后的第四个月尚未交房时,买受人有权选择退出交易合同; 2.若查询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进行交付程序,同样给予买受人退房权利; 3.如购买的房产在交付之后,由于购房者对于房产存在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存疑并经再次检验确认的确呈现质量问题,同样赋予退房的选择权; 4.房产在交付后,如果出现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质量问题,同样给予退房权力; 此外,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其他特殊状况也将被认同为满足退房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买房什么定金可以退? 买房的定金在以下五种情形下可以退: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5、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子什么时候可以退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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