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可以抵管制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拘留可以抵管制吗 当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如果在此之前行政机关已对该当事人实施了行政拘留,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行政拘留应该依法予以折抵相应的刑期; 然而,在判处管制这种情况下,行政拘留的期限并不需要进行折抵。 《刑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二、行政拘留可以会见律师吗 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士有权会见其委派的律师,这是拘留所为确保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的权益而提供的基本保障之一。 然而,被拘留者必须严格遵守拘留所制定的会见管理规定,以确保会见过程的顺利和安全。在会见被拘留者时,律师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指定的会见区域内进行。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若违法行为演变为严重的刑事犯罪,经由人民法院宣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之时,倘若罪犯曾经受到过行政部门实施的行政拘留处分,那么针对此部分的拘留期限,将根据法律固定的规定进行刑期折合计算。然而,在涉及到判处管制之情况下,先前所经历的行政拘留期限并不纳入刑期的可用折抵范围内。这一明确的法则旨在维护法律的公正性、高效性以及避免对同一行为的重复惩罚,同时保障了刑罚手段的严肃性与有效性得以贯穿始终。面对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各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照现行法令规定,确保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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