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2025年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2025年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对于商品住宅及非住宅的所有者应按其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向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每平米建筑面积所缴纳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额度应为所在地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范畴之内。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有责任在充分考虑自身区域特点之后,设定并公开每平米建筑面积应缴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额度,且该额度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度调整。此外,对于已出售的公有住房而言,其所有者必须依照以下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先,业主应按照所持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米建筑面积应缴纳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额度为所在地房改成本价的百分之二;其次,售房单位应根据其所销售的多层住宅或高层住宅的不同性质而分别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多层住宅至少提取售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而高层住宅则至少提取售房款的百分之三十,并且这些资金需一次性从售房款中提取。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二、刑法受贿罪标准怎么界定

一旦个人行贿的金额达到十万元及以上,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且可能面临没收全部财产;若情况特别严重者,则可能受到死刑惩治,需同步没收全部财产。反之,如果个人受贿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则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被没收部分财产;但如情节极端严重者,将处以无期徒刑,同时需承担没收全部财产的责任。

再次,倘若个人受贿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便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另外,若罪犯在犯罪后有认错态度,积极退回不法所得,可以考虑减轻刑罚或不处以刑事处罚,然而须接受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分。

最后,对于受贿金额未达五千元,但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将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而情节相对轻微者,则可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酌情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次受贿却未经处理的行为,将按照累计受贿金额进行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一百八十四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受贿罪】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范要求,业主应按照物业产权建筑面积全额缴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其每平米额度通常以该地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为基准确定。各地方政府须设定并公开明确的缴费额度,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对于已经出售的公有住房的业主,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在多层住宅销售过程中,售房单位至少要提取总售房款的20%作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而在高层住宅销售过程中,则至少要提取30%作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