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写了男方不给抚养费,后期可以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写了男方不给抚养费,后期可以要吗 倘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用,则如今想要索取这笔费用仍然是可行的。尽管父母已经正式离婚,但是亲子之间的血缘联系及亲情感依然存在并且不可割舍,因此父母双方依然负有抚养以及教育子女的责任。当单独抚养子女的一方由于种种现实因素无法持续现行抚养方式时,另一方父母理应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进行重新审视并担起抚养事宜,从而保障孩子得以健康茁壮地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协议写好房子归孩子没过户有何影响 夫妇俩因感情破裂而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他们的婚姻问题,将房产给予子女这一举措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 然而,赠与须在房产成功过户到子女名下后方能正式生效。当夫妇二人按照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这份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便立即产生了法律效力,对二人均起到一定程度上的约束作用,同时也意味着这套房产在法律意义上应属子女所有。尽管涉案房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但若已实际将房产交由子女使用和管理,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已然拥有了该套房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尽管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免除支付抚养费用义务,如今若提出支付申请仍然具有可能性。在法律层面而言,离婚仅仅意味着双方关系发生改变,然而,其作为父母所拥有的与子女之间浓厚的亲情与亲密的感情联系却是难以割舍的。这也意味着,无论是哪一方,仍旧负有抚养子女以及积极参与孩子教育事业的责任。倘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那么另一方便应当重新审视并承担起抚养责任,以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下茁壮成长。因此,即便先前的协议并未对抚养费用作出具体规定,现今提出支付请求亦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孩子的成长与健康才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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