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购房交定金后还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珠海购房交定金后还能退吗 在法律层面,购房定金是可以被取消。 若遇上特殊情况,例如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转变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难以签订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因为协议与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双方预期而无法顺利签署书面协议且责任并不完全在任一方,或者由于除买方违约之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签订,此时定金都可以得到全额退还。 反之,若是因为卖方违反了相应规定或合同条款,以致于最终无法签订合同,那么定金将可获得双倍返还。 然而,在其他所有情况下,定金都是无法被退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交定金后还能退吗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能退。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不能退。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能退。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珠海购房交定金后还能退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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