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不可以质押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不可以质押 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不可以质押,上市公司以及有限公司的股权也可不可以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可不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不可以将其质押。质权只有登记才能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不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不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不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不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是只有上市公司可不可以发行股票 不是。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就可不可以发行股票,不一定要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可不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不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并且,股票应当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不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不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不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不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不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三、股份公司股权质押如何办理 股份公司办理股权质押需要设立申请书、股东名册的复印件、质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权解除时也需要注销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不可以质押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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