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用争得对方同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保释候审这一措施通常并不需要经过侵害者的允许。
所谓保释候审,顾名思义,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的一项具有强制性质的措施,主要要基于案情的具体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程度等多种因素方能作出决定。 假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同时具备了以下条件,譬如那些可能会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单一的附加刑之中的;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之上更重的刑罚,若对其采取保释候审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等等,那么他们便有资格提出保释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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