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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双方不愿意抚养孩子怎么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一、离婚双方不愿意抚养孩子怎么处理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对于这种拒绝抚养孩子的当事人的处理原则,一是批评教育,做好其思想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要求抚养孩子;

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孩子合法权益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育,另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男方怎么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存在下列优势条件或者对方存在下列不利条件:

1、提供女方的治疗记录证明女方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跟她一起生活。

2、证明女方有满足孩子生活的条件,但是却不管孩子的。

3、证明女方有其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存在,如果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等。

4、证明自己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生育。

5、证明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贸然改变孩子生活环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6、证明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但自己并没有其他孩子。

7、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女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

8、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了,可以让孩子说明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9、如果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法,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离婚双方不愿意抚养孩子怎么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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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