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否可以刑拘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是否可以刑拘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凡在境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者,若是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面临拘役及罚金的刑事惩罚: (1)驾驶机动车竟相比赛,且行为情节尤为恶劣者; (2)饮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者; (3)在从事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工作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量,或者未遵守规定时限行驶,造成严重后果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者。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若对上述第三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应按照前述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如以上两种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则应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由以下四个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二、客观要件。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是否可以刑拘”,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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