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可鉴定医疗事故的情况是: 1、医疗事故构成的损害事实; 2、医务人员实施了不当行为即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在诊疗护理常规的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行为; 3、不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4、医疗事故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人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是什么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有: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简述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 1、由专家鉴定组的组长主持鉴定; 2、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 3、专家鉴定组成员提问和现场检查; 4、当事人退场; 5、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 6、经合议后,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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