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指法医工作者受有关部门委托对被鉴定人的非致命伤进行检查,再依据我国现行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作出此非致命伤是重伤、轻伤或者是轻微伤的判断过程。
问题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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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是指法医学专家根据对受害人进行的检查、观察和分析后所得出的结论和意见的书面文件,用于对涉嫌犯罪的被告人的行为进行鉴定和定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高、体重、民族等基本情况; 2. 受害人的损伤情况,包括受伤部位、损伤方式、损伤程度等详细信息; 3. 受害人的治疗情况,包括治疗方法、治疗效果等信息; 4. 法医学专家的鉴定意见,包括损伤的性质和程度、伤情对受害人身体和生活的影响等方面的意见; 5. 法医学专家的鉴定依据和方法,包括检查、观察和分析的过程、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等方面的信息。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是法医学专家根据对受害人进行的检查和观察所得出的结论和意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在司法活动中,该鉴定书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用于确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定罪量刑。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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