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犯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逃犯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逃犯可以继承遗产。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这里的主要赡养义务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经济上对老人进行扶助、供养。对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其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条件的老人来讲,不仅应当从生活上进行照料,而且在经济上也给予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 2、在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伺候老人,关心、体贴老人。如送煤、做饭、打扫卫生、有病送医院进行护理等。 3、赡养老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孙女是否可以继承爷爷遗产 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爷爷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会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但是在孙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女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女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其儿子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是否可以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是否可以发生。 二、转继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 2、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是否可以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是否可以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是否可以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对于逃犯是否可以继承遗产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是否可以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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