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是否可以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是否可以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享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事由等。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误把买卖当赠与订立合同是否可以依法撤销 误把买卖当赠与订立合同,可以依法撤销。这属于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依法申请撤销合同的。 当事人针对同一物订立合同,但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者性质认识错误,可以构成重大误解。 而误把买卖当做赠与就属于对合同标的物性质认识错误,因此这可以构成重大误解,既然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当然可以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可以反悔 赠与人可以反悔,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赠与反悔的情形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以后,应当是需要履行有关义务的,但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不可以反悔。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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