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在法庭怎么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在法庭怎么说 起诉离婚时,在法庭上法官首先询问原被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要求原告当庭称述诉讼请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 当事人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陈述: (一)是否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状况;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 (三)子女相关信息,自己是否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的方法有什么 离婚案件需要去法院起诉的,需要由夫妻中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后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后法院会审理决定是否立案,法院决定立案的,双方等待开庭通知参加诉讼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对方不去离婚怎么起诉 起诉离婚流程是: 1、原告起草起诉状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若受理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又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 7、开庭审理后,若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即意味着离婚一审诉讼程序结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起诉离婚在法庭怎么说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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